|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福建顺昌法院网
今天是:

 
顺昌加大调解力度服务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1-08-26 08:24

本报讯 (记者 梅贤明  通讯员 范水沿)“谢谢,谢谢你们!”在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大门口,两位中年男子拉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说,他们分别是榕昌化工有限公司和建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代表。近日,顺昌法院成功调解一件该两家公司危险品专用线服务合同的多年纠纷案,双方企业对此均感到满意。

2004年,经顺昌县经贸局协调,原告和被告决定共同出资600万元建设危险品铁路专用线。2005年,双方签订《协议书》,被告独资建设专用线。原告当时为国有企业,之后改制为私营企业,随即提出运输单价过高等意见,且由于《协议书》约定不明,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有争议,在装卸费、代理费、保管费计算和专用线外围道路建设等多方面发生纠纷,摩擦不断加剧。2007年,有关部门主持调解,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没有成功。200812月,榕昌公司起诉到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庭外和解。

两年来,顺昌法院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今年82日,县政法委书记、副县长、法院院长带领法官,深入榕昌公司了解情况,做进一步协调工作。4日,顺昌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县政法委书记、副县长、院长参与,提出了“求同存异、合作双赢”指导原则。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在过去多次调解基础上,对装卸费、代理费、保管费计算和专用线外围道路建设等多方面问题逐一进行协调,耐心细致地做解释、说服工作,逐项化解争议,逐项达成协议,基本弥合该案所有分歧。10日,双方企业代表在法院签下和解协议,一起企业间多年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榕昌公司是福建省重点企业,其离子膜烧碱技改工程列入省重点在建项目。近年来,顺昌法院加大服务“五大战役”工程等省、市、县重点企业力度,在10家重点企业设立“司法为民实践基地”,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巡回审判、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活动,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县域企业和谐发展。本案的调解就是顺昌法院积极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来源:2011年8月20日《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编辑:雷志良    

 

 

关闭窗口

您是第位访客

Copyright©2017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闽ICP备06025044号 网站标识码:35072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