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闽0721执1455号
钟聪辉、张美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钟聪辉、张美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钟聪辉、张美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本院已于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作出(2022)闽0721执14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钟聪辉、张美凤名下坐落于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115号房产,权证号:闽(2017)顺昌县不动产权第0000600号,并通过摇号选出江苏金土地房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现评估报告已作出,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房产市场价值评估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评估总价为17183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视为送达评估报告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顺昌县人民法院提出。
联系电话:18065771581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